時間:2024-04-17 17:22:30 來源:中國人事考試網 作者: 閱讀:
根據原人事部、建設部、水利部《關于印發<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制度暫行規定><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58號)文件精神,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證書。
一、實施部門
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二、科目介紹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基礎考試包括基礎上和基礎下兩部分內容;專業考試包括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兩個科目,專業知識分為專業知識上和專業知識下兩部分內容,專業案例分為專業案例上和專業案例下兩部分內容。
三、報名條件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基礎考試合格并符合專業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⒈取得本專業(指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農業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專業,下同)或相近專業(指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等專業,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⒉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
⒊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⒈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
⒉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
⒊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
⒋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
⒌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
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⒈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
⒉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
⒊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
⒋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9年。
⒌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0年。
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2年。
⒎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5年。
⒏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0年。
專業對照表
執業范圍 |
專業劃分 |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水利水電工程 |
本專業 |
水利水電工程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農業水利工程
水務工程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勘查技術與工程
資源勘查工程
地質工程 |
水利水電工程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河川樞紐及水電站建筑 河流泥沙與治河工程 土木水利工程 水工結構工程 水工建筑力學 水利水電 水電站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水文與水資源利用 水利規劃 水能利用 陸地水文 水力學及河流海岸動力學 水資源與海洋工程 河流力學及治河工程 水文氣象 水庫經濟 水利水電工程移民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與海洋工程 農業水利工程 農田水利工程 機電排灌工程 農村水電站 水務工程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水土保持、土壤、土壤改良 沙漠治理 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 勘查技術與工程 勘察工程 資源勘查工程 地質礦產勘查 地質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地質 水利水電地質工程 |
相近專業 |
船舶與海洋工程
風景園林 園林 林學 農學 土木工程 交通工程
工程力學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能源與動力工程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機械工程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環境工程
環境科學 |
船舶與海洋工程 港口工程 風景園林 園林 林學 農學 土木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結構工程 巖土工程 工程力學 橋梁工程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給排水工程 給水排水工程 熱能與動力工程 水利水電動力工程 水電站動力設備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機械制造及工藝設備 起重運輸與工程機械 工程機械 水力機械 水利機械 金屬結構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氣技術 工業自動化 自動控制 水電站自動化 環境工程 環境監測 土地與環境 環境科學 環境學 生態學與環境生物學 農業建筑與環境工程 工程管理 水利經濟 技術經濟 |
|
其他專業 |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
注:表中“新專業名稱”指教育部2012年9月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2012年9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名稱。
四、報名辦法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報考人員須以電子方式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承諾為其辦理報名相關事項。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詳情請見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
考試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在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相關操作。報名前,須完成注冊、上傳照片等操作。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并知曉《報考須知》等有關內容,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報名信息并完成交費。報名具體安排詳見各省(區、市)有關通知。
五、成績和證書管理
參加基礎或專業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發布。
考試合格,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制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六、其他事項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
(考試具體信息請以考試通知或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