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4-17 17:27:39 來源:中國人事考試網 作者: 閱讀: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建人規〔2020〕3號)文件精神,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
一、實施部門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二、科目介紹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3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
三、報名條件
(一)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2.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3年;
3.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4.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2022年繼續在北京、上海開展提高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試點工作,試點專業為土木建筑工程專業,試點地區報考人員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原參加2019年度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學歷為大專及以下,且具有有效期內科目合格成績的人員,可以在試點地區繼續報名參加考試。
(二)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它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可免考基礎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四、報名辦法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報考人員須以電子方式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承諾為其辦理報名相關事項。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詳情請見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
考試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在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相關操作。報名前,須完成注冊、上傳照片等操作。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并知曉《報考須知》等有關內容,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報名信息并完成交費。報名具體安排詳見各省(區、市)有關通知。
五、成績和證書管理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免考基礎科目和增加專業類別的人員,專業科目成績按照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考試成績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發布。
參加原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并在有效期內的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按照4年為一個周期管理。《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績分別對應《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按專業類別分別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用印《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或電子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它專業科目考試的,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
六、其他事項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考試具體信息請以考試通知或公告為準)